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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能”与“不能” 天天讯息

2023-03-19 10:21:12 东方资讯

“法官,我的官司打赢了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为什么我的钱还没执行回来啊?”执行中,法官常遇到当事人这样的质问。其实,法官有时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如何正确认识执行的“能”与“不能”呢?让我们来听法官解说。

案例一:陈某向黄某借款4万元用于经营生意,承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偿还。借款到期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陈某偿还黄某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部门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除网络资金微信零钱300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后经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在案外人朱某处享有到期债权,执行干警立即与朱某联系,顺利执结此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案中,当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不再固守常规思维,而是引导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共同查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案例二:何某由于驾驶小轿车不当,与相对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鉴定,张某伤残等级为八级,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张某3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何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少量余额,在其户籍所在地有房子。经进一步核实,该房子为政府扶贫保障房,且是与其70岁以上父母共同居住,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根据法律规定不能执行。法院遂冻结被执行人何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在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手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也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或是没有收入来源,从而形成了客观条件下无法执行的案件,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叫做“执行不能”。

如何区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

简而言之,“执行不能”是因为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执行难”是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是因种种原因,短期难以执行到位。从金钱债权类执行案件区分,即:

“执行不能”是:被执行人真没钱吗?真的没钱!真还不了!

“执行难”是:被执行人真没钱吗?有钱!但是执行不了!

对于“执行不能”的类型案件,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执行不能”案件就是以“终本”而不了了之吗?

部分申请执行人担心自己一旦在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便再也不管他的案子了。法官明确告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将纳入“账本案件库”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依法及时恢复执行。同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法院经核查属实的,也将恢复执行。

法官提示:

如何有效避免“执行不能”情形?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做好交易方的背景调查,通过让对方提供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

二是充分运用财产保全。诉前、诉中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名下财产,防止财产恶意转移。

三是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法院无法掌握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及动向的,及时告知法院,协助法官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何业健 覃成成)